古代中醫將具體的治療方法扼要的分為八法,即:汗、吐、下、和、溫、清、補、消。在此以「吐法」為例,介紹嘔吐也能治病、並論及古代醫家張子和之吐法及其臨床應用
張從正,字子和,為著名的金元四大家之一,在其著作《儒門事親》一書中指出:不要把古代醫家著作當成是永恆不變的真理和萬病皆宜的法則,並宜博采民間經驗,反覆實踐。子和這種實事求是的態度頗值得我們效法。
張子和使用吐法乃導源於《內經》:「其高者因而愈之。」因為子和認為在胸膈以上,凡大滿大實之症,或吐痰涎如膠如粥之症,若投以微丸微散,則藥輕病重,猶如兒戲,絕不能治癒疾病,除非採用吐法,否則很難將病邪逐出體外。但吐法之運用,卻需適中,只要「中病則止,不必盡劑」否則太過必會傷人。

子和常用於吐法之方劑如下:
(1)三聖散:適用於中風閉證,有痰濁壅塞胸中,或誤食毒物,時間尚短。
(2)瓜蒂散:上脘有宿食、或痰涎壅盛、胸中脹悶等。
(3)蔥白豆鼓湯:吐雜病頭痛。
(4)稀涎散:痰厥失音、牙關緊閉。
尚有其他方藥為子和所常用,在此不多贅言,不過由子和所使用的涌吐之品,得知以酸苦鹹寒為多,其中以常山、瓜蒂、膽有小毒,藜蘆、芫花、輕粉、烏附尖有大毒,其餘皆無毒,宜對證擢而用之。
張子和對吐法的定義是較廣泛的,他認為「引涎、漉涎、嚏氣、追、凡上行者皆吐法也。」也就是說不論是從口中引出痰涎,或是從鼻內滲入藥汁引出痰涎,或藥物刺激造成噴嚏以通氣開竅,或將藥物納入眼大眥內,待藥化出而癒等,只要是「上行者,皆吐法也」。此種多變化的吐法實在是豐富了吐法的內容。
子和在其《儒門事親》139個醫案當中,單用吐法約佔30%,吐下兼用佔40%,汗吐下合用佔5%,治療病症達四五十種並多疑難雜症,由此給予吐法更開闊的用法。而說到吐法的臨床應用,根據《儒門事親》所記載的大概可歸納如下:
(1)胸上諸實郁、皆邪氣在上。
(2)凡可吐令條達者、非徒木郁然。
(3)風痰宿食,在膈或上脘,皆可涌而出之。
亦即病變在中脘以上,而以胸脘為主,下至胃府上至頭面,包括了:1.氣管,肺部的痰或異物。2.頭面口角喉頸的病變。3.食道、胃、上消化道的毒物,不消化的食物、異物或炎證。諸凡在此部位的痰涎、宿食、酒積、瘀血、邪熱蘊喉、毒物初入等有形實邪留滯人體上部,形成實證,儘管變態百端,皆可考慮用吐。
吐法機理主要是宣通氣機、顧護正氣、解郁除痰、排除病邪。那麼為什麼吐法會有以上的作用呢?根據浙江中醫雜誌1982年第17卷第5期孫孝洪君所著之《吐法及其機理初探》大致可歸納如下:
(1)減少病變部位的炎症性滲出液:如鎖喉風之風熱痰涎,可用白,膽引吐痰涎。
(2)減輕管腔梗阻:如小兒白喉,可因及時減少喉腔內滲出物所造成的不良剌激,而減少喉痙攣的發生。
(3)改善胃腸道蠕動及消化功能,改變腹壓:嘔吐是一系列肌肉的綜合運動,除胃部收縮、逆蠕動和賁門鬆弛外,膈肌、腹肌、骨盆底肌也收縮,並能興奮迷走神經。
(4)改變水瀦留狀態:古代常取頻吐法引吐痰涎來達到脫水法,或改善體內離子濃度的作法,以治療痰濕癲癇。
綜上所述,吐法對患者和機體的作用,是複合且複雜的,對其研究不能局限在消化道的局部剌激和興奮嘔吐中樞上,而應該擴展到神經─體液─代謝─免疫等多系統來探討,故中醫的吐法不是西醫的洗胃,吸痰等療法所能代替的。
吐法在臨床使用時,尚有些技巧需注意,誠如子和所說:吐法宜先小服,不滿,積漸加之;或以釵股雞羽探吐;假若吐至昏眩,慎勿驚疑,可飲冰水立解;強者可一吐而安,弱者可作三次吐之,庶無損也;吐之次日,有頓快者,有轉甚者,蓋飲之而吐未平也,俟數日後,當再涌之;如覺吐後渴者,可飲冰水、新水、瓜梨、柿及涼物皆不禁…等。
吐法亦有其禁忌,例如病勢頹危,氣血虛弱之老人小兒不可吐;自吐不止、亡陽血虛者不可吐;諸吐血、嗽血、崩血、失血等有出血傾向者不可吐;其他如心血管疾病 孕婦接近產期者,誤食強酸強鹼中毒者皆不可吐。
假若吐後不止,要如何止吐呢?子和在其《儒門事親》中提到:
(1)服瓜蒂吐不止者,用麝香湯服之立解。
(2)服藜蘆吐不止者,以蔥白湯解之。
(3)服石藥吐不止者,以甘草貫眾湯解之。
(4)服草木藥吐不止者,以麝香解之。
總之,使用吐劑要注意藥力強弱,毒性的大小,病人體質的強弱和稟賦的寒熱權衡應用,做到「過則能止,少則能加」並與其他吐法以及汗下諸法相互配合運用,對此子和已累積了豐富的經驗,並希望後世不斷加以發揚。他說:「余之所望於後之君子也,庶幾不使此道湮微。」而今吐法名存實亡,用之者少,因此對吐法理論和臨床的研究十分迫切。

作者:陳維苓 中西醫師     現任:仁美中醫診所院長      
院址:台中市文心路三段138-20號3樓   電話:04-2313806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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